为了高嫁大佬我陪睡三年,
他却转手把我嫁给了一个死人!
所有人都以为我是最惨的弃子。
直到我亲手掀开棺椁――里面那位本该凉透的“夫君”,正睁着眼冲我笑。
“这么样,给你换个年轻老公高不高兴。”
……
北平深秋的风,裹着广和楼戏台上飘来的脂粉香,绕着街角的老槐树打了个转,钻进后台的窗缝里,带着几分凉意。
我坐在镜前,指尖蘸着朱砂,细细描出《贵妃醉酒》里那抹勾人的眼尾,鬓边那支点翠簪子,还是去年张启明送的。
他当时捏着簪子,指尖轻轻蹭过我的耳垂,说,
“婉卿,这簪子配你,等我再升一级,就风风光光娶你”。
我当时把这簪子藏在首饰盒最里面,日日戴着,以为是真心相待的凭证。
“婉卿小姐,该您上场了!”
后台伙计的声音刚落,我提着裙摆起身,踩着台板的声响,伴着台下雷鸣般的掌声,缓缓走到聚光灯下。
水袖轻扬,唱腔婉转,眼波流转间,我一眼就瞥见了第一排正中的张启明。
他穿着挺括的卡其色军阀军装,肩章闪着冷光,目光像钩子似的,牢牢锁在我身上。
那眼神里的贪婪,比以往任何一次都要直白,可我以前竟被他的温文尔雅骗了过去。
自打三年前我在广和楼唱红,他就成了常客,每次都坐在第一排,散戏后会递上一束新鲜的白玫瑰,说,
“婉卿的戏,百听不厌”。
有次我淋了雨生病,他亲自提着药罐来我租的小院子,坐在床边守着我喝药,手指摸着我的额头,说,
“婉卿,你要好好的,我还指望你呢”。
我当时只当那是关切,后来才知道,他指望的,从来不是我这个人,是我手腕内侧那抹淡粉色的胭脂痕。
娘临终前攥着我的手,气息微弱地说,
“卿卿,咱们这天生的是福气也是劫,胭脂痕只在动情时显现,就能借走你的气运。
可若是真心错付,恨意满溢,那被借走的气运,会反过来咬他,变成索命的刀”。
那时我年纪小,只当是娘的胡话,现在想来,每一个字都扎在心上。
戏毕,我刚卸了一半妆,把那支点翠簪子取下来放在镜前,身后的化妆间门咔嗒一声被锁上。
张启明的气息从身后贴来,带着烟草和皮革的味道,他的手轻轻搭在我肩上。
指尖顺着戏服的纹路往下滑,和以前每次要气运时的动作一模一样。
“婉卿,今日的《贵妃醉酒》,唱得比往常更动人。”
他的声音温软,手却已经探到我手腕内侧,那里正因为他刻意的靠近微微发热,淡粉色的胭脂痕渐渐显了出来。
他是军阀副官,捏碎我和整个戏班,不过是一句话的事。
他低头,吻在我的手腕上,那抹胭脂痕随着他的动作慢慢淡去,我能清晰地感觉到体内某种温热的东西被抽走。
那是我曾误以为是爱意的情愫,如今想来,不过是他步步高升的垫脚石。
我盯着镜中的自己,脸色苍白,眼底藏着连自己都没察觉的失望,原来那些白玫瑰、那些汤药、那些承诺,全都是假的。
云收雨歇,他松开手,脸上的温柔瞬间褪去,取而代之的是冰冷的命令:“三日后,嫁顾凛。”
我猛地抬头,顾凛?那个前几日传出去世的顾家少爷,听说还是个浪荡子。
“张副官,我们不是说好了,你会娶我吗?”
我声音发颤,还抱着最后一丝希望。
“没有商量的余地。”
他打断我,手指掐着我的下巴,力道大得让我生疼,“顾凛死了,顾家要办仪式,你去当新娘,我已经替你应下了。
若是不从,你想想,整个广和楼的人,能扛得住我手下的枪吗?”
他的眼神里没有丝毫犹豫,仿佛以前那些深情都是我臆想出来的。
窗外的风卷着落叶,扑在玻璃上沙沙响,像极了我此刻破碎的心。
我看着他冷硬的侧脸,手腕内侧的胭脂痕早已消失,只留下一片冰凉。
我捡起桌上的支翠簪子,狠狠攥在手里,簪子的棱角扎进肉里,渗出血来,可我一点也不觉得疼。
比起心里的疼,这点皮肉伤算什么?
原来,他对我的好都是假的,连那所谓的欣赏,不过是为了有朝一日把我当成棋子,随意丢弃。
我想起娘的话,手腕内侧隐隐泛起一丝冷意,张启明,总有一天,我会让你加倍还回来。